各镇、街道、区级公司:根据《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青商规〔2021〕1号),现拟开展本区2023年度第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一、申报条件注册在本区的,符合《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青商规〔2021〕1号)规定,并经市级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外资研发中心,二、申报资料1、青浦区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原件),3、市商务委关于认定企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者外资研发中心的批复(复印件),上述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材料涉及原件或复印件的,三、申报要求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同时进行,企业根据申报要求,同时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进行网络申报,四、受理和咨询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政策咨询、材料受理: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管理科联系人:陆海云联系方式:69716509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主楼332办公室附件:青浦区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含填表说明)青浦区商务委员会2023年3月30日附件:青浦区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含填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