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项目早实施、早完工、早发挥效益,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工程施工,确保项目工程尽快开工,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工程监管,强化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确保项目工程规模、质量按照设计要求达标,由乡镇或村与项目工程施工方签订协议,务工支出占工程总投资的5%以上,务工支出占工程总投资的15%以上,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建设内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将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纳入协议相关内容,确保项目工程施工安全,基础设施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还必须在项目工程实施处建设项目工程标识牌,确保在4月底、6月底、9月底、11月底之前资金拨付到施工方达30%、50%、75%、100%(项目工程质保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