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一、评比对象全市连续参保五年渔业互助保险且三年未出险的中大型渔船,参评渔船由渔船船主主动报名或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推荐产生,各地对参评渔船对照《泉州市“平安渔船”评分标准(试行)》(附件1)逐条登临检查,为每艘渔船进行初步评分,各地根据初步评分高低推荐渔船,在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泉州海洋”举办“平安渔船”微信投票活动,得票数前十名的渔船将予以加分,由评比工作小组对各地推选渔船状况进行进一步考核评比,按考核评分高低最终确定“平安渔船”10艘,授予年度“平安渔船”锦旗,以获评渔船为单位,第一至三名评为“金牌渔船”,其中第四、五名奖励10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