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拟对南湖区符合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七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区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3-82838331,附件:2022年南湖区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第七批).xls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