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府办发〔2022〕10号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青川县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一、《目录(2021年版)》要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三、国家、省、市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照上级调整要求执行,《青川县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