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综合评价有关事项的规定》(甬亩均办〔2019〕7号)、《鄞州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3.0版的通知》(鄞亩均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前期各镇(街道、园区)对企业用地情况的调查核实,现将2021年度鄞州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向鄞州区经信局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89296922,13777078207,附件:2021年度鄞州区规上工业企业用地情况汇总表.xls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