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受市府办委托修订了《海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海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公示日期: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联系人:冯杰,沈辉联系电话:0573-87287591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海宁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邮政编码:314400附件:《海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3年3月28日海宁市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