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9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10号)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17〕108号)以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局2023年事中事后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厦人社办〔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序号机构名称检查发现的问题或存在不足处理情况1厦门市思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问题,告知检查结果,2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未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明示监督机关、监督电话机构承诺自行整改,3厦门市海沧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问题,告知检查结果,4厦门众拓展劳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明示监督机关、监督电话,机构承诺自行整改,7聚贤兴(厦门)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明示监督机关、监督电话,机构承诺自行整改,8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9厦门新海丰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问题,告知检查结果,10厦门友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1.未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明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许可证、监督机关、监督电话,机构承诺自行整改,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