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根据《福建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通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通知》《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通知》要求,我区大力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现决定对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指标考核要求的中共漳州市长泰区委办公室等49家单位授予“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获得称号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节水管理,深化节水宣传教育,宣传节水型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发挥节水型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推动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未完成节水型建设的单位要积极谋划,强化日常节水管理,尽快完成节水型单位建成目标,附件:漳州市长泰区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漳州市长泰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2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