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经过申请、审查(初审)、审核等程序,现对我县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35-7621133联系人:胥宗丽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7626522联系人:乐洪健附件:关于申报荥经县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人员名单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8日附件:关于申报荥经县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