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配套治理工程监管,从源头上遏止新增边坡产生,进一步细化完善防治制度,压实防治职责,结合光明区实际,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起草说明详见附件2),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8日,二、意见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2楼201(邮编518107),(二)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gmdzsjk@pnr.sz.gov.cn,并在标题注明“《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附件:1.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