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全省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在全省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进行通报表扬,现就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及条件(一)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后现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期满出站不超过7年(2016年5月18日以后出站)、人事关系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在推荐范围,具有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研究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或科研成果落地及转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推荐,(二)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后合作导师人事关系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在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工作,指导过3名及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后合作导师,积极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状况和研究进度,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二、推荐名额推荐名额的分配统筹考虑各推荐单位博士后招收及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结果综合确定,各推荐单位须按要求组织填写《山东省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后推荐表》(见附件2)、《山东省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表》(见附件3),51787569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823房间电子邮箱:lihrst@shandong.cn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名额分配表2.山东省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后推荐表3.山东省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3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