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6号)、关于加快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通知规定:对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州、区)所在地的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实施静态管理和流调管控的地(州、市)、县(市、区)所在地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经核实,关于伊犁鹏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239家企业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拟返还补助的公示,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联系,公示时间: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联系人:陈艳丽监督电话:0999-4623880附件:2022年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补助的公示名单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6日2022年全年留工补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