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收益范围的通知》(人社厅〔2022〕52号)等文件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新吸纳年度高校毕业生、2020年7月后及2021年7月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此项政策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关于尼勒克县融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大中小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拟返还补助的公示,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联系,公示时间:2023年3月26日至31日联系人:陈艳丽监督电话:0999-4623880附件: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公示名单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6日2023第一批扩岗补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