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的通知》(闽农牧函〔2023〕10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的通知》(明农办〔2023〕13号)等文件精神,请符合创建要求并有意愿申报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畜禽养殖场业主,根据《福建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4月5日前报明溪县畜牧站,联系人:颜金财,联系电话:13806977586,附件:《福建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方案(2021-2025年)》明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