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模种植早稻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对规模种植旱稻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建立市级百亩以上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示范片,10.建设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对具备水稻、马铃薯、甘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能力,种植面积达到要求的(水稻种植面积1000亩<山区500亩>以上,对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对规模种植早稻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对规模种植旱稻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2023年我县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1.94万亩,建立市级百亩以上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示范片,10.建设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对具备水稻、马铃薯、甘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能力,种植面积达到要求的(水稻种植面积1000亩<山区500亩>以上,对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