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林自函〔2022〕868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管理和保护蒲江县自然保护地,平衡协调保护与发展问题,蒲江县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编制形成了《蒲江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整合优化前,涉及保护地数量2个,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2种类型,涉及省级、县级2个级别,整合优化后蒲江县内存在一个自然保护地——朝阳湖风景名胜区,现将《蒲江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日,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8-88550813电子邮箱:652115382@qq.com通讯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成祥街1号特此公示,附件:蒲江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蒲江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27日分享到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