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现就开展2022年度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2022年度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二、评价内容(一)2022年度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自评表见附件3(二)项目资金分配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见附件4(三)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满意度调查问卷请相关单位登陆https://www.wjx.cn/vm/eDYAcbD.aspx#网站填写,(四)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5(五)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三、评价方式及有关要求(一)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方式按照项目谁主管、谁负责,项目承担单位负责《2022年度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自评表》《项目资金分配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满意度调查问卷》的填写,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完成情况和点位自评情况完成《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项目资金分配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汇总表》,并填写《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满意度调查问卷》,各项目主管科室根据全市的情况进行《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撰写,《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汇总表》收集及《项目资金分配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满意度调查问卷》填写,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1日前请将收集齐的《2022年度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自评表》汇总后,形成《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汇总表》,同时完成《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并盖章后发给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于2023年4月4日前完成各自范围的《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汇总表》《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资金分配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后反馈科技厅对应处室,四、联系方式资管科2507532高新科2501665农村科2515562成果科2507896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2022年度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自评项目汇总表3.2022年度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自评表4.项目资金分配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5.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6.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汇总表德阳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