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阿州林草函〔2023〕16号)要求,由松潘县林业和草原局、黄龙管理局和松潘国有林保护局共同承担《松潘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工作,现已编制完成,并召集县自然资源局、松潘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黄龙管理局、松潘国有林保护局和岷江源国家湿地管理局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原则同意《方案》内容,现将松潘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预案进行公示,附件:《松潘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摘要)松潘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