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海南省科普场馆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请认定省级科普场馆的机构,7.省级专业科技馆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9.省科普场馆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必须通过消防安全等验收,1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有科普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能力,并在“六一”、“海南省科技活动月”、“科技工作者日”、“科普日”等期间对青少年参观给予免费开放,二、申报材料1.《海南省科普场馆认定申请书》,2.科普场地权属证明及相关验收证明,4.从事科普工作人员名单及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附上科普场馆讲解词,5.制定的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安全应急等管理制度等材料,6.对外免费开展科普活动的图片、影像、文字等证明材料,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在管理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重新在管理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进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界面登录,在管理系统填写相关《海南省科普场馆认定申报书》,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