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主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风险评估公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要求,对《公主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风险评估,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吉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吉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公主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公主岭市组织编制了《公主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对《公主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风险评估,具体分析公主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不稳定因素和风险点,二、评估主体单位名称: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孙铁贏三、评估单位单位名称:吉林省元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A座2517联系人:周彦志电话:13904306405E-mail:414147619@qq.com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公主岭全市居民和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态度,征求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看法,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时间1.公示期: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2.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规划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反馈,3.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4.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有规划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向规划风险评估单位提出,公示发布单位: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