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落实住建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以及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21〕1016号)精神,(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及相关市级部门)(二)培育建设建筑产业基地,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四)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房地产项目采用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促进全市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加快发展和成熟,将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从规划报审、数字化设计、部品构件生产、施工质量安全、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全过程纳入监管,加快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创新和完善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域的金融扶持工作,加大对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于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并参与编制省级及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标准的企业,对参与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的开发和施工单位,市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是我市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责任主体,推动我市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扎实开展,每年对市级相关部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组织一次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