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经县科技局批准立项、签订合同(任务)书,(二)合同约定的研发任务和相应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由相关领域技术专家、财务专家与管理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第十条科技项目验收专家职责是: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及管理专家依据项目合同(任务)书与提交的验收材料对项目的研发内容和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对被查阅的技术资料,2.项目合同(任务)书,(2)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资料,1.项目任务合同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或基本完成(不低于85%),项目研究内容、考核目标等发生变更,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或实现的技术,致使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2.项目研发取得了目标产品,企业确有研发投入且专账核算的,核定项目研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