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辖区内产业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对中央驻赣金融监管机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情况给予相应奖励,(责任单位:红谷滩区、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三)打造金融支撑中心大力发展金融数据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金融保障中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八)全力保障产业发展携手金融机构共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持力度,给予基金管理人或投资企业30万元奖励,给予基金管理人或投资企业50万元奖励,给予基金管理人或投资企业8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县、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十三)进一步发挥地方金融组织和类金融机构作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准公共服务产品功能,(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县、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六、推动科技金融上新台阶(十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科技支行等,对在南昌市域内新设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科技支行及科技保险公司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十五)加大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产品供给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责任单位:红谷滩区、高新区、市科技局、市金融办)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十六)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争取省级金融监管部门支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和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绿色环保等领域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