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钦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钦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聚焦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为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创业奖补扶持”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以及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给予5000元/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行政审批局、科技局、钦州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实施“创业典型引领”计划,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意义,鼓励各县区围绕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创新思路和形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钦州市教育局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市农业农村局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2023年3月21日关联文件:图解《钦州市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方案》政策解读《钦州市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