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和《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通知》(中商务资字〔2022〕16号),对我市符合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进行资金奖励,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审定,并经局党组会审定,现将我市广东省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附件:广东省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方案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3月24日联系及监督方式:1.商务局外资科联系电话0760-89892332,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三楼,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附件下载:广东省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