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巩固国家卫生区建设成果工作重点职能部门,指导推动国家卫生区建设成果的巩固和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的开展,区民政局:负责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推动卫生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控制吸烟、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户厕改造、健康卫生知识宣传,负责《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组织实施和执法监督工作,区金融局:负责指导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的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无害化公厕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区总工会:负责动员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的爱国卫生、健康促进、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等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开展创卫巩固、健康促进、控制吸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根据工作职责编制当年爱国卫生相关项目预算,附件:滨海新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建设成果工作指导组附件滨海新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建设成果工作指导组组长:区爱卫会常务副主任副组长:区爱卫办主任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委、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红十字会分管负责同志,各组长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分组各委派1名联络员进驻工作指导组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如下: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组长: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成员: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工作人员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组长: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成员: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工作人员三、市容环境卫生组组长:区城市管理委分管负责同志成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四、生态环境组组长:区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成员: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五、食品安全组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成员: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工作人员六、重点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组长: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成员:区教体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工作人员七、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组组长: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成员:区卫生健康委、区红十字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组组长: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成员: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各专业组针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的7大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