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佛科函〔2023〕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顺德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二)2020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三)2021年、2022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三、申报流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企业须先后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办理入口(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完成注册登记并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四、工作要求(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高企申报材料前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并将申报成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到高企申报资料的附件清单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核实意见表》(见附件2)按批次递交至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起高企认定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五、专家预评审为帮助我区申报企业完善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及提高申报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