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海安市二季度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在我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或企业总部在海安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条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初定可按照“苏人社发〔2018〕96号”、“通职称办〔2022〕2号”文执行,填写申报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总结等,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同意证明,总部在海安的外地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本人缴纳社保证明,四、需上传、送审的材料在申报页面对应项目中上传以下材料(只支持PDF格式):(一)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二维码有效期需6个月以上)或毕业生学籍登记表(个人档案查询),(五)社保缴费证明(申报人在现单位连续参保至少6个月以上,(六)劳务派遣人员须在基本信息栏填写实际工作单位,且在“其他材料”栏上传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及本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二)纸质材料送审:申报表一式两份,按审核流程递交至海安市职称办审核,(四)网上申报时间:4月17日--6月20日,纸质材料送审时间:6月1日--6月20日,海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