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桦甸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桦政发〔2023〕3号)文件规定,计划支持一个县级供应链企业前置仓改造项目,现将公开遴选具体细则公告如下:一、支持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支持改造1个县级供应链前置仓(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县级下沉供应链企业前置仓改造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县级下沉供应链企业前置仓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给予支持,二、申报条件1、优先选择能够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承办;2、项目选址综合考虑优先选择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或辐射面广、上下行产品集散地,综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支持改造的、能够满足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地,3、申报企业经营场所应为自有场地或租赁场地(租赁场地使用时间需5年及以上),三、申报材料1、申报书(包括:补贴申请、县级供应链前置仓建设改造方案、预算报告,7、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功能的证明材料,准备申报材料,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