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好政府补贴培训政策,切实调动劳动者参加培训、企业和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2023年度职业培训计划安排,现就招募培训主体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公告如下:一、招募对象此次招募对象主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其中: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主体是指由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创业培训的培训主体是指经政府批准的具备资质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二)创业培训主体:1.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基地证书”或认定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5人以上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创业)培训证书的师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社会信誉较好,3.加强监督管理,培训主体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并自愿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