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2〕96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72号)、《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云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二批余下部分)的通知》(云财农〔2022〕85号)、《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云浮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一、培育任务与要求2022年度,全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80人,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1.培训机构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7.能够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不能参与遴选2022年度的培训任务,不能参与遴选2022年度的培训任务(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三、申报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2022年度郁南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提交真实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法人证书、培训资质证明文件、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本综合类基地情况、合作的电商基地和农业示范基地情况、往期培训业绩、保障措施等),郁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郁南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将其确定为2022年度郁南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