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合江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一、《目录》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列入《目录》中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相应层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三、《目录》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应按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调整依据,国家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国家调整要求执行,《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合江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合府办发〔2020〕3号)同时废止,附件:合江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日合府办发4号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