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数字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温政发〔2019〕3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3年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在温岭市范围内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跨度不超过12个月),二、补助重点重点支持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5G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数字化转型项目(软件部分),三、需提供的资料(一)《温岭市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二)项目工作总结(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内容、技术路径、资金安排、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三)软件购置清单(四)由销货单位开具的软件购置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发票联)及相关软件购买合同(五)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六)项目单位上一年度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七)现场图片2-5张(八)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确保与原件一致,所有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印章,在封面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手机等,四、其他事项1.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于2023年3月31日前送至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和信息化科(市政府行政大楼1608室),2.相关材料请同时在“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填报(切换区划选温岭市—项目申报—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相关表格在“温岭市门户网站—站群导航—温岭市经信局网站—通知公告”和“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均可下载,3.企业已获得市级同类扶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的补助,联系人: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陈清恩86111806温岭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潘星宇86128530温岭市商务局肖丹丹81667106附件:1.温岭市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doc2.软件购置清单.doc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温岭市服务业发展中心温岭市商务局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