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17个,批复总面积1847945.45公顷,包括自然保护区1处、森林公园3处、沙漠公园5处、湿地公园8处,根据国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要求,经专家论证评估,喀什地区拟将17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16个(拟撤销泽普法桐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861303.94公顷,根据整合优化规则,拟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调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开发区、重大项目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共计48005.23公顷,将15328.29公顷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空间调入自然保护地范围,现将整合优化成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并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公示期:2023年3月21日—3月27日电子邮箱:xjksybz@163.com附图:新疆喀什地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分布图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