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东营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东营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欢迎于4月21日前反馈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促进科,电子邮箱cgzhcjk@dy.shandong.cn.联系人:陈东霞,电话:0546-8315778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