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省内研发企业按照不超过自认定之日起12个月内产品销售(服务)发票金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根据企业销售收入规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按其上年度促成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2%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50万元补助,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发行绿色、扶贫债务融资工具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网络(电商)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