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大连中建筑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皮口港区客运和客货码头项目)申请海域使用权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对所公示的用海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提出,联系电话:0411—83188976邮政编码:116200地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大连市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1.皮口港区客运和客货码头项目(首次确权)用海面积:40.2757公顷(透水构筑物1.7127公顷、港池38.5630公顷)用海期限:50年用海位置:大连市普兰店区皮口港区海域用海主要位置坐标点:39°21′44.512″N、122°21′16.710″E,39°22′03.018″N、122°21′54.562″E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