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下发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及验收认定办法的通知》(浙粮区办〔2010〕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占用补划审核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农种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对涉及到“329国道临安玲珑至於潜段改建工程”省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天目山镇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区块进行验收认定,经临安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办审核认定,临安区6个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调整,其中1个补入区块达到县级验收认定标准,通过验收认定,认定面积112亩,现予公布,通过验收认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应明确镇街行政负责人为管理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农技员开展技术指导,配备专门人员对路、渠、泵站等进行管护,对因重大建设项目征占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的,必须严格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同质同量”的要求执行,切实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在稳定粮食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附件:2022年临安区粮食生产功能区认定汇总表杭州市临安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3月2日附件:2022年临安区粮食生产功能区认定汇总表序号功能区名称建设地点编号原面积(亩)占用面积(亩)补入面积(亩)调整后面积(亩)1临安区藻溪镇横塘村方塘后畈粮食生产功能区天目山镇横塘村HZ-LA-14-194002603742临安区天目山镇亭口村亭口畈粮食生产功能区天目山镇亭口村HZ-LA-15-085001304873临安区藻溪镇藻溪村叶坞畈粮食生产功能区天目山镇藻溪村HZ-LA-12-17125301224临安区藻溪镇对石村长亭清水畈粮食生产功能区天目山镇对石村HZ-LA-11-15740407365临安区藻溪镇对石村对石畈粮食生产功能区天目山镇对石村HZ-LA-11-14120032011686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桥村平越畈粮食生产功能区天目山镇桂芳桥村HZ-LA-22-0100112112合计296578112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