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科研科普基地:为提高科普基地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动我省科普工作发展,根据《青海省科研科普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青科发外〔2021〕54号)要求,省科技厅拟对2018年至2021年已认定省级科研科普基地(下称基地)进行考核评估,一、评估时间1.会议答辩:2023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实地考察:202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评估对象2018年至2021年已认定基地三、评估流程及要求1.考核评估分为会议答辩和实地考察,会议答辩得分占60%,实地考察得分占40%,2.请评估对象按要求填写《青海省科研科普基地评估报告》,重点汇报科研科普工作开展情况及场地开放情况、基地设施使用情况、科研成果、奖励、基地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3.本次评估数据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为准,相关数据需有佐证材料,4.请各基地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考核评估工作,于4月4日18:00前将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及PPT发送至指定邮箱,四、联系方式1.青海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明兰联系电话:0971-8080556邮箱:qh7179968@163.com2.青海省科学技术厅省外国专家局联系人:文怀秀联系电话:0971-823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