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5日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联合在东湖公园组织开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与相关企业共同组成的宣传组,紧紧围绕“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主题,通过设置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现场受理消费投诉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生活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常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和放心消费,大家仔细倾听工作人员的讲解,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消费者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维权能力,共同营造天天都是“3·15”的舆论环境,推动全县消费维权工作共治、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