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17个部门印发的浙江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商务联发[2021]130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报送“畅流通、兴乡村、促共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商务厅有关2022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单位中期考评工作要求,现拟对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期资金补助给予发放,(具体项目见附表)公示期自2023年3月20号至24号,共5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570-7566525(商贸流通科)附件: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期资金补助发放清单.docx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