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游县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龙科〔2019〕22号)文件规定,经过自主申报、部门联审、专家论证,浙江瑞飞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等10家研究开发中心符合龙游县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高新技术科叶红水7567259监督电话: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姜山7022066龙游县科技局2023年3月20日附件2022年度龙游县拟认定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序号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1浙江瑞飞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瑞飞交通安全器材研究开发中心2浙江莹隆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莹隆纤维科技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3衢州道远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道远纺织科技研究开发中心4浙江弘伦纸业有限公司浙江弘伦纸业有限公司特种纸研究开发中心5浙江金泽纸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泽纸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研究开发中心6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恒川纸基新材料县级研究开发中心7浙江冠诚科技有限公司冠诚科技特种纤维研发中心8浙江龙游洁仕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洁仕特新材料研究开发中心9浙江星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星冠包装材料县级企业研发中心10浙江辰阳化工有限公司辰阳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