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自2021年3月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开展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试点工作以来,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深圳保护中心”)严格按照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工作试运行相关要求狠抓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评估,认为深圳保护中心在试点工作中措施得力、条件保障到位,正式开展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业务,深圳保护中心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及要求,持续做好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工作,现将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交方式请求人可在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https://cnippc.cn/ippc-web-dzsq/)向深圳保护中心提交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请求,二、费用说明深圳保护中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业务为公益服务,三、受理条件请求人向深圳保护中心提交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请求,满足以下条件予以受理:1.请求人已在深圳保护中心完成备案,4.未作出过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外观设计专利,咨询预审工作人员,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2年3月2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