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我单位于2023年3月16日对枣庄市立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阴平二店(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府前路福佐小区门市房)、山东惠德集团枣庄慈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峄城为民店(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坛山街道北关路东首路南第十一家门市)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拟将上述零售药店新增为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定点),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3月23日前向我单位反馈,电话:7756008邮箱:ycqybj@zz.shandong.cn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