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县2023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二、申报认定时限常年申报、分批受理,三、申报流程企业需通过浙江政府服务网“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登录并完成在线填报,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口,选择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页面,申报内容主要包含企业概况、上年度财务概况、创新成果、科技人员清单、证明材料等内容,知识产权(专利、新产品、软著、企业标准、商标)证明包括申请证书或授权证书,四、工作要求请各申报企业真实、准确、完整的上报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