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以下简称“三首”产品)的研发、认定和推广使用,根据《湘潭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湘潭市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清单认定工作,是指我市企业首次自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的具有国内先进的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部件(含系统),首批次新材料,尚未取得较大市场业绩的新材料首批次技术创新产品,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二、申请条件申请“三首产品”认定的企业和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依法在湘潭市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省、市“三首产品”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支持范围,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通过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或测试评价机构的性能参数检测,首批次新材料价值在0.5万元/吨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后的销售(服务)金额累计不低于50万元,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附件:1.湘潭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项目申报材料模板2.湘潭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项目申报材料模板3.湘潭市首版次软件认定项目申报材料模板关于开展2023年湘潭市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清单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1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