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示(批次:202302)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0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家拟享受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单位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编号人员类别补贴开始时间补贴结束时间补贴总额(元)1朱*伟男1975-01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2叶*章男1969-02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3许*平男1969-09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4叶*滨男1974-05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021741.105汤*康男2003-05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6周*滨男2000-03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7张*男1982-08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032611.658张*委男1978-06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9胡*双男1967-06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10赵*发男1972-10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11王*丽女1979-06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12叶*正男1966-12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13朱*村男1978-07浙江天台九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员20220120221210446.6公示期限: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3日联系电话:83179171联系科室: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