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医保〔2021〕62号)文件精神,海宁市垄悦大药房有限公司等6家零售药店和海宁长安安兴口腔门诊部等3家医疗机构(详见附件)评估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市医保中心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联系电话:8763935787639371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邮编:314400),特此公示,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3月15日附件:评审结果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序号申请单位名称地址1海宁长安安兴口腔门诊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修川路598-600号2海宁圣麦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海洲海昌路口腔门诊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343号301室3海宁双博口腔门诊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丰路188号4海宁市垄悦大药房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南街路378号5嘉兴市海宁市快康药品斜桥连锁店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红杉园3幢102室6浙江嘉贝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赞园连锁店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育才路189号、农丰路300号7小咖(海宁)医药有限公司盐官分公司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宣德东路267、269、271号8海宁市京昇堂医药有限公司新庄大药房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新庄社区新悦花苑157号一楼一层9海宁市京昇堂医药有限公司许村世纪大药房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胜利村东湖家苑9幢3号分享到:该链接属站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