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的通知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五个政策的通知》(嵊政办〔2022〕33号)、《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嵊州市全面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嵊防控〔2022〕7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嵊政办〔2022〕6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申报2022年度嵊州市关于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我市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和各信保公司,二、支持范围对自行投保出口信保的企业和小微企业政府联保项目给予补助,三、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于3月20日前通过越快兑平台(http://reward.sx.gov.cn/#/)上传项目相关资料扫描件(扫描件上需加盖公章),嵊州市商务2023年3月15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